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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职务任(聘)免干部固定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
2024-11-08 16:34  

各单位:

根据《宁夏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宁师院发2020〕93)的有关规定,为切实做好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请2024年职务任(聘)免的干部认真做好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交接工作。

一、单位固定资产的交接

单位行政负责人轮岗或者离任的,要对原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,向新任负责人进行原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和实物移交工作,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管理系统账务变动工作。清查结果按照盘实、盘盈、盘亏表(见附件)报资产管理处备案。

二、个人固定资产的交接

轮岗或离任的干部,按照人走物留的原则,要对本人占有、使用或管理的所有固定资产(包括办公桌椅、沙发、书柜等办公家具;办公电脑、笔记本电脑、照相机、摄像机等办公设备)向原单位进行实物移交,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管理系统账务变动工作。

三、机构撤销单位固定资产的交接

机构撤销的原单位行政负责人,要对原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,账实相符后,向资产管理处移交原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务和实物。

2024年任(聘)免干部涉及以上交接工作的均需在本年度11月20日之前将相关手续纸质版交资产管理处备案。

联系人:柴老师

施老师




资产管理处

2024117


附件【附件2:资产使用单位盘盈固定资产交接单.xls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资产使用单位盘实固定资产交接单 .xls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资产管理单位盘亏固定资产交接单.xls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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